省直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省直机关工委、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司法厅、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组织,在省直单位开展了2009-2010年度干部法律知识考试。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这次法律考试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坚持以考促学、以学促用、以用促治的基本要求,以深化省直单位党员干部学法用法活动为主要方式,以增强党员干部的法律观念和法治意识,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为重点,以宪法、国家基本法律法规知识、中央有关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方针政策、与本职工作相关的专业法律法规和法律知识为内容,组织省直156个部门和单位的县处级及以下在职干部6万多人,采取统一安排,统一命题,各单位自行组织、集中人员、统一考试的方法,于2010年4月6日至10日,组织进行了考试,优秀率达到了90%以上。通过考试,促进了干部学习法律的积极性,强化了干部的法纪意识,提高法律水平。
二、主要特点
一是行动迅速。按照法律考试的通知要求,各单位积极行动,在向本单位领导作好汇报的同时,及时安排人员与省直机关“法律进机关”办公室、省司法厅相关工作部门联系,采取登门了解、电话咨询、网上联络等方法,沟通有关情况,明确具体要求,领取考试用卷,向所属人员印发了考试说明和相关事项,从而使考试工作有条不紊按要求进行。
二是领导重视。大部分单位的领导都比较重视这次法律考试,提出了具体的要求;一些单位的主要领导在组织干部考试时亲自督促,现场巡视;部分单位指定了法律考试的责任领导,抽调人员组成了考试小组,专门负责整个考试工作的全过程,确保了考试工作如期顺利开展。
三是组织严密。在组织开展法律考试的过程中,部分单位就法律考试工作下发了文件,明确各项要求;一些单位组织干部进行了动员教育;部分单位集中购买了法律资料分发给每名干部;部分单位给干部安排了学习法律知识的时间。在认真做好准备的前提下,各单位按照时限要求,集中人员、集中考试、集中阅卷,个别单位组织缺考人员进行了补考,还有的单位根据下属单位比较分散的实际,在兰外设置了考点,绝大部分单位及时完成了考试工作。
四是上报情况及时。考试结束后,各单位在认真阅卷的基础上,对考试成绩进行了认真的登记、统计,对考试情况进行了总结,并将组织考试情况和成绩汇总情况及时上报省直机关“法律进机关”办公室。截止目前,已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单位就法律考试情况上报了专题报告,还有部分单位通过电话和网络上报了情况。
这次法律考试总体达到了预期的目的和要求,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个别单位对这次法律考试重视不够,有应付心理。个别单位由于近期工作任务多,没有认真安排和组织考试,只是把试卷发给大家,规定了收卷时间;二是个别单位没有按规定时间组织考试,有个别单位至今还没有上报考试情况。希望存在以上不足的单位引起重视,在以后的工作中,把相关学习考试当作提高干部素质的重要内容,认真组织开展,促进机关自身建设。要把法律知识的学习当作一项长期性的工作,加强干部学习法律知识的制度建设,把法律学习教育纳入创先争优活动之中,认真开展“学法用法模范公务员”、“学法用法示范机关”活动,进一步强化广大干部的法纪意识,带头学习法律、遵守法律,促进机关法制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