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的历史名镇哈达铺,之所以有名,是因为两件发生在这里的重大历史事件被载入史册:1935年9月,中共中央率领陕甘支队从这里出发,选择了到陕甘革命根据地去的正确方向。由此,哈达铺被誉为红军长征途中的加油站,革命征途的新起点。30多年前,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改革春风吹向陇原大地时,历史又一次选择了哈达铺,在全省率先实行包产到户,被誉为甘肃包产到户第一社,农业体制改革的排头兵。
穷则思变
农村体制的变革是因为过去的生产方式已制约了生产力的发展。改革开放前,甘肃的农业生产力水平还处于徘徊落后状态,截至1976年,全省农村人均集体分配口粮只有
不能创造生产价值的生产方式必须打破它,广大干部群众迫切要求改变这种贫困落后面貌。于是,包产到户的计划开始在哈达铺酝酿。
制定政策
一个切实可行的政策来自于充分的调查研究。1978年11月底,王建庭被宕昌县委任命为哈达铺公社党委书记,他带领他的一班人开始在哈达铺的山山水水进行调研。调研的结果,使他们深深为哈达铺贫穷落后的情况而忧虑,同时,也发现了“宝藏”,那就是下罗三队在1978年就将当年生产的田地,偷偷按劳力划分到户,当年产量比上年提高一倍多,农民生活得到一定改善。农业生产到底如何搞?如何解决群众的吃饭问题?就在他们考虑这个问题的时候,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在1978年12月胜利闭幕了,三中全会作出了把全党工作的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决定,实现了我们党在政治路线上的拨乱反正。公社党委认真学习了三中全会精神,结合哈达铺的实际,大胆起草了《哈达铺公社关于当前农村经济决策的八条具体规定》,决定推行下罗三队的做法,实行包产到户。这八条规定是:分配形式实行按劳分配加照顾的办法;牲畜饲养实行分槽(分户)包养的办法;允许社员饲养各种家畜家禽;给群众划“三荒地”,让社员栽树;经济作物实行责任田(以劳定地,以地定产,以产定工,超产奖励);回销粮照顾劳动力多的户;允许社员个人种药材;允许社员开饭馆,开作坊,搞副业。在讨论过程中,与会大多数人赞成这个意见,但也有个别人有顾虑,怕搞“分田单干”、“包产到户”,到头来“挨批受整”。经讨论,认识基本一致,责任田既未改变生产队所有制性质,又未否定生产队的统一经营。解放思想就要勇于改革,只要能使群众吃饱肚子,使集体经济发展,就不怕丢“乌纱帽”。“八条规定”在党委会上获得通过。
包产到户
政策制定以后,包产到户在全公社铺开。公社党委于
为进一步解放思想,公社大办学习班,培训大队、生产队干部,让大家搞清“责任田”的性质、内容和具体做法,并将已见成效的下罗三队的经验推广到全公社,召开了作业组长以上干部400多人的现场会。会议采取看现场、听介绍、谈认识、表态度等形式,开展了一场大讨论,统一了认识。大家普遍认为实行责任田是调动群众生产积极性的好办法,应该全面推广。下罗三队现场会议之后,金布川三队在年轻生产队长赵录昌的带领下,也实行了全部农作物责任田制度,并进一步完善了各项制度。接着,乡党委又在金布川三队召开现场会议,总结完善责任田制度的经验,起到了典型引路的作用。
因为是在探索阶段,公社在生产责任制建立上不搞一刀切,鼓励生产队因地制宜地决定责任制形式。当时全公社52个生产队,当归、洋芋作物全部实行了责任田,21个生产队对所有作物实行了责任田,占全公社集体耕地的一半以上。责任田的实行,使群众的积极性一下子调动起来了。当年春耕生产时,群众肥料上得足,播种适时,给全年丰收打下了坚实基础。这种“责任田制度”,实际上就是“包产到户”。但因为上世纪60年代“包产到户”曾被批判为资本主义,所以名称上没有讲这就是“包产到户”。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倡建立联系产量计算劳动报酬,实行超产奖励的生产责任制。责任田制度,是哈达铺公社认真贯彻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理论联系实际的产物。概括为四句话就是:“以劳定地,以地定产,以产定工,超产奖励。”简称为“三定一奖”。同时,为解决劳力不足问题,社员耕作困难,凡是实行责任田的生产队,都组织协作组,以地定牛,以牛编组,劳力结合,互相帮助,搞好生产。
显著成效
哈达铺公社实行“三定一奖”、联产计酬的责任田制度,受到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欢迎。全公社安定团结,生机勃勃,干部群众干社会主义有了盼头,生产劳动有了劲头。
一年后的实践证明,包产到户是适应全社生产力水平、干部管理水平和群众觉悟水平的,生产发展取得显著成效,被越来越多的基层干部和社员群众接受和欢迎。1979年带来了“四增一减”:一是集体收入增加。1979年,全公社总收入达90.55万元,比上年增加28.25万元,增长45.3%。集体生产粮食162万公斤,比上年增长39.8%。二是集体积累增加。全公社提留生产费用近5万元,比上年增长60%。提留公积金和公益金分别增加4.5倍和1倍。三是社员分配收入增加。全公社人均分配50.4元,比上年增加24.4元,增长80%。人均分配现金27.1元,比上年增加18.3元。四是社员家庭副业收入增加。全公社社员自留地生产粮加当归奖售粮共25.
包产到户给家家户户带来了收益,农民群众精神焕发,生产劲头十足。很多社员都增添了生产资料,购买了大牲畜。有的社员购置了手表、缝纫机、自行车等在当时属于高档消费的物品。手中有粮,心中不慌,文化活动也活跃起来。有8个大队成立了业余秦剧团,男女演员达500多人,特别是女社员登台唱戏,在哈达铺历史上是从来没有过的。有10个大队成立了业余篮球队,许多过去生活困难的青年,都准备着大办喜事,喜结良缘。基层干部和社员群众高兴地说:“责任田制度就是好,照这样干下去,一年能增产,二年能吃饱,三年能贡献,富裕起来更不难!”
哈达铺党委对包产到户的工作认真做了总结,归纳为“六个有利”。即:一是有利于调动群众搞好集体生产的积极性。责任田最大的吸引力是超产直接奖励。社员干活主动、工效高、农活质量好,主动给责任田多施肥,施好肥。大家都说:“现在懒人变得勤快了,耍奸溜滑的沾不到便宜了,人都变得聪明能干了。”二是有利于贯彻按劳分配原则。作物实行责任田的生产队,以产计工,按工分配,口粮按劳分配,打破了长期按人头分口粮的“大锅饭”制度。三是有利于密切干群关系。过去群众说:“队长乏了转地边,会计乏了抱算盘,保管乏了拿秤杆,社员乏了装病汉。”现在干部承担责任田,又考虑全队的工作,密切了干群关系。群众赞扬说:“干群团结搞生产,社员个个把心操,过去干活人挤人,现在干活满天星。”四是有利于防止和抵制瞎指挥。实行责任田后,生产队的各项经济活动同社员的切身利益关系密切了,凡是全队的计划、劳动、财务、物资管理等问题,生产队及时召开社员大会,体现了社员是人民公社的主人。五是有利于集体生产和家庭副业兼顾。做到公私两利,收入俱增。六是有利于促进安定团结,改善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省委支持
就在哈达铺的干部群众甩开膀子大干的时候,包产到户遭遇了倒春寒。1979年3月,《人民日报》登载读者来信,并配发编者按。来信中指责“分田到组是脱离群众,不得人心”。编者按指出,“已经出现分田到组,包产到组的地方,应当正确执行党的政策,坚决纠正错误做法。”这封来信立时给正在实行包产到户的哈达铺干部群众心头蒙上阴影,带来巨大压力。就在这个关键时刻,省委表态了。
1979年3月下旬,省委第一书记宋平主持召开了地委书记座谈会,对包产到户的责任制问题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宋平敏锐地认识到,不坚持实事求是,弄不清大是大非,甘肃就迈不开前进的步伐。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顺应历史潮流,符合中国实际,意义伟大而深远,广大农村实行联系产量的生产责任制势在必行,要坚持搞下去,并安排新华社甘肃分社记者到哈达铺实地调查了解农村生产责任制情况。在所见所感的事实面前,记者写了一篇题为《在探索中前进———陇南山区农村采访札记》的调查报告,在
很快,哈达铺公社的经验在全省推开,宕昌县、武都地区首先相继发文,开始实行包产到户。在省委总体部署下,全省省、地、县、社普遍开展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大讨论,在解放思想、提高认识的基础上,各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如雨后春笋,势不可挡地在全省大部分地区得以顺利推开。省委抓住有利时机,于
深远影响
2008年10月下旬,宋平同志接见陇南市党政负责同志时说:“今天回头再看那段难忘的岁月,当时哈达铺公社实行‘责任田’制度,搞‘包产到户’,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产物,是实践检验真理的产物,是各级党和政府心系群众的产物,它的试行实践,为促进甘肃农村改革和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哈达铺‘包产到户’的实践充分说明了人民群众的创造性,群众创造的东西是有规律的。”实际上,这种群众发自内心的创造不仅出现在哈达铺,这一时期在陇西红崖湾、庆阳县王沟门、会宁县青江驿、临夏县、东乡县一些社队都成功地搞起了包产到户。
自1978年起,土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经历了从农民自发到国家承认的过程,最终于1983年年底基本完成在全国范围内的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作为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第一步,突破了“一大二公”、“大锅饭”的旧体制,解放了农村生产力,农村经济大为好转。1978年至1985年间,粮食的增幅达到新中国成立以来的最高峰,农民的收入也因而提升,部分农户跃升为“万元户”,农村出现了一番新气象。(作者系中共甘肃省委党史研究室副巡视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