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受到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后,党组织要引导这些党员从所犯错误中吸取教训,振作精神,严格遵守组织纪律,正确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 务,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党员受到留党察看处分后,除了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外,党员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同原来一样,所以,除涉及表决权、选举权和被 选举权的党组织会议外,可以参加其他内容的组织生活。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在留党察看期满后,本人应向所在的党组织提出申请,要求恢复其正式党员的权 利。党支部应及时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并作出决定报党委审批。被开除党籍者,经过长期考验,确已改正错误,如本人申请入党,党组织应认真讨论并严格审查,确实 具备了党员条件的,可以重新吸收他们入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