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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学习贯彻新《条例》的思考

签发时间:2013/05/28/ 00:04  来源:中直党建办公室

 刘安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2010年6月,中共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发〔2010〕8号文件,以下简称《条例》),这个《条例》是在1998年中央颁布的《条例》基础上修订而成的。就陇南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而言,应如何结合实际,学习贯彻好新修订的《条例》,使其发挥更大的指导和推动作用,我想要着力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充分认识和深刻领会《条例》的重要意义

新修订的《条例》是党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的具体体现,贯彻了中央对机关党的工作的新要求,吸收了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新经验,是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开展机关党的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规章。《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对于进一步推进机关党的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要站在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战略高度,牢牢把握机关党建“走在前头”的目标和主题,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条例》,充分认识新时期、新阶段全面推进机关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的决策部署上来,把力量和干劲凝聚到推动陇南科学发展上来。要深入分析机关党的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把学习贯彻落实《条例》与深入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相结合、与深化创先争优活动相结合、与“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主题实践活动相结合、与基层组织建设年相结合、与完成机关党建各项工作任务相结合,进一步增强用《条例》规范机关党建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断提升机关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为加快陇南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和组织保证。

二、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条例》的主要内容

新修订的《条例》是根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立足机关党建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和机关党员干部队伍状况发生的深刻变化,对加强机关党的建设提出了新要求,对机关基层党组织工作进一步作了科学定位和规范。学习贯彻《条例》,要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其基本内容:一是要理解和把握机关党建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特别是《条例》提出的如何提高新形势下机关党的工作科学化水平,把“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任务贯彻始终,发挥好党组织的协助和监督作用等;二是要理解和把握机关党组织的组织设置、基本职能和主要任务,认真贯彻和落实机关基层党组织的设置和班子配备的有关规定,切实履行好机关基层党组织的基本职责;三是要理解和把握党员教育、管理、发展和服务工作,要把党员教育、管理、发展与党员服务有机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并按照学习型党组织创建活动、创先争优活动、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新要求,结合实际加以贯彻落实;四是要理解和把握对机关党内民主建设以及加强机关党内监督等方面的新要求,加强党内监督,推进党务公开,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及时通报党内信息,畅通信息沟通渠道;五是要全面理解和领会机关思想政治工作的主要任务和新要求,突出“四德”、“三观”教育,坚持以人为本,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等;六是要全面领会和把握党务干部队伍建设、部门党组指导机关基层党组织的主要方法等方面的新内容、新要求、新任务,以提高能力素质为重点,建设好党务干部队伍。

三、贯彻落实《条例》需要重点把握的几个问题

《条例》是机关党建工作的基本规章制度。认真贯彻《条例》,是机关党组织的一项长期任务。市直党(工)委和部门党组一定要认真落实中央、省、市的要求,把贯彻落实《条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一)多形式开展《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学习,大力宣传和贯彻落实《条例》。要通过中心组学习、党员培训、支部生活会、专题辅导、座谈交流等多种形式,原原本本,逐条逐段地学习《条例》,把《条例》的精神及时传达到每个党务干部和广大党员干部中去,力争多学一些,学深一些,使领导干部了解《条例》,党务干部精通《条例》,广大党员熟知《条例》,积极营造学《条例》、用《条例》、落实《条例》的浓厚氛围。各部门党务干部和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要先学一步、深学一点,认真研读新修订的《条例》,正确理解《条例》修改的背景和重要性,准确把握其特点和亮点,深刻领会重要意义和丰富内涵,全面把握对机关党的工作提出的新任务和新要求,进一步强化新形势下机关党建工作的政治责任,努力提升机关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

(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夯实党建工作基础。党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是党开展活动的基本单位,是承上启下的关键环节,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践者和推动者,也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因此,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要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陇南机关党建工作科学发展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严格按照《条例》的有关规定,对任期届满、班子不健全和设置不合理的党组织及时进行换届改选和健全完善,进一步夯实党建工作基础,不断增强机关党组织服务中心、建设队伍的能力和水平。

(三)牢牢把握机关党组织的职能定位,真正在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上有所作为。根据《党章》和《条例》的规定,机关党组织的基本职能是发挥协助和监督作用,核心任务是“服务中心、建设队伍”,并通过服务中心和建设队伍来巩固和发展机关党组织,提高机关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服务中心是机关党建工作的立足点,体现了机关党建的价值所在,机关党建工作是否被边缘化、是否受重视,关键就看能不能做到服务中心。队伍建设是机关党建工作的切入点,它体现了机关党建的关键所在,队伍建设好了,才能促进各项工作有声有色地开展。只有服务中心才能立足,才能有位;只有抓好队伍建设才能树德,才能有为。因此,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必须在服务中心中抓队伍建设,通过队伍建设来实现服务中心,从而促进机关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四)落实好“一个体制、两个职权”,抓好机关党务干部队伍建设。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机关党务干部队伍,是搞好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要保证。《条例》明确规定,机关基层党组织,在上级党的委员会或者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同时接受本部门党组(党委)的指导。因此,市直党(工)委要切实担负起责任,理直气壮地抓机关党建工作,认真履行好《条例》赋予的两个职权:一是审批权。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书记、副书记通过选举产生,报上级党组织批准。二是同意权。基层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在任职内职务变动,应当事先征得上级机关党组织的同意。这两项职权,对保障机关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至关重要,一定要不折不扣的行使好。机关党务干部队伍强不强,关键还是要看党(工)委履行职责到位不到位。市直党(工)委要开展好自身的工作,必须重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对上要能够借势。即通过主动接任务、干实事,提高党建工作对中心工作的参与度和服务能力,赢得党委、政府的支持和信任,通过党委、政府的高度信任与支持,来树立本部门的威信,从而更好地推动党建工作。二是对横向要积极施加影响。要通过督促检查、年度考核、作风测评、参与指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等工作,积极争取部门党组(党委)对党建工作的支持。三是对下要善用权。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严把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的人选,并积极探索推动机关党组织体制机制创新的方法途径,有力促进机关党建工作科学发展。

(五)探索把握机关党建规律,不断创新机关党建工作。创新是适应形势,推进机关党建工作走在前头的不竭动力,我们要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努力推进机关党建工作创新发展。一要创新工作理念。要围绕机关党员,尤其是年轻党员的一些特点来开展活动,把党员的主体意识、兴奋点调动起来。要突破就党建抓党建的旧框框,牢固树立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思路。二要创新活动载体和工作方法。要以 “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为载体,用发展和创新的方法来解决机关党建活动形式单一、手段不多等问题,切实增强机关党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市直党(工)委要把宏观领导、分类指导、典型引导、检查督导作为工作的常态,在机关党建活动的总体部署和全面推进过程中,继续开展各具特色的活动,坚持以特色适应需要,发挥各部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使机关党的工作更好地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三要创新工作制度和机制。要在不断总结机关党的建设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继续积极探索建立符合机关实际、体现时代特色、切实管用的党的先进性建设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制度在机关党建工作全面发展中的保障作用。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建工作考核评价体系,逐步探求自主考评、上级考评、抽查考评、综合考评相结合的机制,使之更加具有科学性、实效性。要认真落实“教育、制度、监督”三位一体制度,抓好党纪党风教育,加强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

(六)加强领导,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市直党(工)委、部门党组(党委)在加强机关党建中负有重要的领导和指导责任。这些责任主体各负其责、齐抓共管,是加强机关党建工作,推动机关党建工作走前头、做表率的重要保证。一是党(工)委要切实承担领导责任。市直党(工)委是市委的派出机构,受市委委托,领导市直机关党的工作,通过发挥在规划指导、管理监督、协调服务等方面的职能作用,加强对机关党的建设的统一领导,并按照市委的要求,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保证市委的工作部署在党政机关得到全面落实。同时,要严格履行《条例》赋予的九项职责,细化工作要求,健全工作运行机制,推动机关党建工作深入开展。二是部门党组(党委)要认真履行指导职责。部门党组(党委)是一个单位的领导核心。党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重要性,以及党和国家机关的领导体制和组织结构的特点,决定了部门党组(党委)对机关党的工作负有重要的指导责任。党组(党委)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领导班子成员要自觉落实“一岗双责”的要求,既要以普通党员身份积极参加单位党支部组织的统一活动,又要加强对分管科室和内设机构机关党建工作的领导。党组(党委)要把机关党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讨论机关党建工作,为机关党组织开展工作创造条件,确保机关党组织的协调监督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三是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要发挥直接责任人作用。党组织书记要牢固树立党的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频共振、互为促进的理念,自觉把机关党的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并贯穿于业务工作的始终。要在具体工作中多动脑筋、多想办法、多出点子,创新党建工作的思路、方式和载体,紧紧围绕本部门中心工作,确定党组织的工作目标和措施,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干部和群众,为促进机关各项中心工作任务的完成发挥重要作用。

(作者系陇南市直机关工委书记)

责任编辑:杨宏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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