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为保证甘肃省机关党的建设研究会各项活动的正常开展,根据甘肃省民政厅关于社团组织收费的有关规定和甘肃省机关党的建设研究会《章程》中关于按时缴纳会费的规定,从即日起开始收缴2010年会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 收缴标准
省直各部门(含直属事业单位)团体会员和各市、州(含县、区)会员单位,按照区别党员人数等标准缴纳会费(具体参照会费缴纳数额标准表)。
二、会费收缴时间
请各会员单位于2010年11月30日前将2010年度会费一次性缴纳。另外请2008年来因故未缴清会费的会员单位同时补缴所欠会费。
三、收缴方式
1、转帐支票或现金均可。
2、开户行:兰州市商业银行兴兰支行;
帐 号:7027006602301012;
收款单位:甘肃省机关党的建设研究会秘书处。
3、根据有关财务制度,研究会秘书处一旦收到汇款,将及时提供正式财务收据。
4、联系电话:(0931)8288327、8288316、8288323;
地 址:兰州市南昌路1648号省直机关工委统战调研部;
邮 编:730030。
甘肃省机关党的建设研究会秘书处
2010年9月 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