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厅扎实开展巡察工作推动主体责任落实
去年以来,省水利厅党组着眼认真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和省委党风廉政建设“3783”主体责任体系,针对全省水利投资持续增加,厅属单位水利建设项目多、资金量大、监管任务重、廉政风险高的实际,在厅系统创新探索开展了巡察工作,聚焦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作风建设及项目资金监管等集中发力,有效防范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的廉政风险。我厅巡察工作被省纪委评为2014年全省十大纪检监察创新工作之一,被中央纪委办公厅《工作简报》专题刊发全国。省水利厅201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排名省直部门第二名。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巡察措施
厅党组把开展巡察工作作为落实“两个责任”、推进水利建设廉洁高效的有力抓手,强力组织实施。一是强化党组对巡察工作的统一领导。紧紧围绕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以及项目资金管理,防控廉政风险,重点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党组每年对巡察的对象、内容及重点精心研究;党组主要负责人亲自安排、全程过问;党组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巡察发现各自分管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负责督促整改到位。二是彰显制度对巡察工作的规范作用。厅党组在调查研究基础上,结合实际,精心探讨谋划,于2014年7月制定下发了《巡察工作办法》,对巡察的主体、对象、内容、工作方式、工作程序、纪律和责任等逐一进行设计,以制度的形式加以规范明确,并强化结果运用和责任追究。三是发挥纪检在巡察工作中的执纪职能。借鉴巡视工作做法,以“巡”为平台,以“察”为手段,以“促”为目的,正确处理“树木”与“森林”的关系,突出问题导向,注重查纠并举,严肃执纪问责。通过巡察,使一些虽未违纪但又存在隐患的问题得到及时解决,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四是整合参与巡察工作的专业力量。巡察工作由纪检部门牵头,厅机关人事、财务、审计、建管等相关处室业务骨干相继参与,确保形成巡察工作合力。自去年启动巡察工作以来,我们已对厅属景电管理局、疏勒河管理局、水文局、石羊河管理局、抗旱防汛办公室和水土保持局进行了巡察,有效推动了6个单位“两个责任”落实和项目建设廉洁高效。
二、坚持查纠并举,注重巡察实效
巡察重在发现问题,消除腐败隐患。一是带着问题抓巡察。紧盯项目审批、资金安排、招标投标等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剑指问题、精准点穴,既解决了巡察内容过于宽泛问题,又做到严格用纪律衡量规范党员干部行为。结合督促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对项目建设和资金支付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巡察。二是深挖细究抓巡察。不断完善巡察机制,拓展深度、延伸广度。巡察中既听取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报告,也听取班子成员的“三述”报告;既对班子成员进行民主测评掌握情况,也与干部职工广泛接触,有针对性地了解掌握情况;对管理全省项目建设的单位延伸巡察,走进市县项目建设单位,深入基层群众,对项目建设进行跟踪巡察。针对巡察发现的在项目建设方面普遍存在的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不到位、项目管理时限要求不严格、现行制度责任追究条款不健全,项目验收和资金支付衔接不紧密等问题,深挖细究,揭示规律,建章立制,防范风险。三是督促整改抓巡察。督促被巡察单位对存在的问题照单全收,全面整改。去年,通过对3个单位开展巡察,及时支付项目资金9000多万,及时中止不符合招投标规定的3500多万的项目招投标,对审计发现的7个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对超标准购置的2辆公车予以拍卖。今年通过延伸巡察,有力促进了防汛抗旱项目和梯田建设进度,提升了流域管理水平。四是严肃问责抓巡察。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立起来、严起来、问责到位,以党纪戒尺治理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廉洁行为,构建“不敢腐”的惩戒机制。在巡察中我们认真受理信访举报,对反映的问题从快核查、从严问责。对巡察发现的石羊河管理局招投标把关不严的2名科级干部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去年以来,对违反作风纪律规定的8名干部给予党政纪处分,对5个单位在厅系统通报批评,对2名损害群众利益的干部给予党政纪处分。
三、健全内控机制,规范权力运行
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督促被巡察单位从制度层面强化内控机制建设,给权力定边界、立规矩、划红线,构建起“不能腐”的防范机制。巡察过的5个单位共建立完善制度规定近30项。一是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督促制定了落实主体责任的实施细则和压力传导、报告、约谈、责任追究及“三述”等相关制度,以及作风建设抓常、抓细、抓长的机制。二是在项目建设管理方面,督促制定了《项目管理办法》《招投标实施细则》《合同管理办法》等规定,在每项制度中设定了责任追究条款,强化制度的刚性约束。明确领导干部不准插手招投标、不准插手工程劳务施工、不准违规发放项目审查和验收咨询费等“三个不准”的纪律规定。三是在资金管理方面,督促制定了《项目建设资金拨付、结算管理办法》《定期催办项目资金支付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充分发挥效益。
四、发挥治本功能,防控廉政风险
坚持巡察解决问题与发挥治本功能相结合,对厅领导带头、厅系统全员参与制定的廉政风险防控手册再度聚焦和强化。一是注重风险防控。结合巡察发现的违纪隐患和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中问题易发多发的领域和部位,对原来查找的4209个廉政风险点进行再排查、再聚焦,对防控措施再强化、再完善。二是加强统筹设计。对共性问题综合分析、深入挖掘,从省厅层面完善制度,强化刚性约束。巡察开展以来,厅里先后制定了《加强全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加强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防范廉政风险的实施意见》《加强全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工作的意见》等工程建设方面的20多项规章制度。三是落实防控措施。巡察中,对廉政风险防控手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做到廉政风险动态防控。党员干部通过亲自动手查找风险,制定防控措施,普遍接受了深刻的廉政教育,初步构建了“不想腐”的教育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