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机关团工委工作职责
(一)负责省直机关共青团工作。 (二)指导省直机关各团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组织开展适合青年特点的各项活动。 (三)了解掌握青年工作情况,反映青年的思想动态,做好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 (四)负责省直机关团组织的建立、改选、换届及其负责人的任免。 (五)负责省直机关团费收缴和管理。 (六)负责省直机关青联工作。 (七)完成工委和团省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搜索
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