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委机关党委工作职责
(一)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省委、工委的决议、指示,为落实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指示在机关党支部的贯彻执行发挥服务保障作用。
(二)加强机关思想政治建设,抓好党员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党务知识、科学知识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政治素养和工作能力。
(三)加强机关党组织建设,落实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机关党委委员会和机关各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负责机关各支部换届选举和审批工作、党员的组织关系接转,以及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严格入党审批手续,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
(四)负责联系康乐县烈洼村、那尼头村的“双联”工作,并发挥联系康乐县牵头组长单位的统筹协调作用。
(五)了解掌握机关干部、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和动态,关心他们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及时与有关领导沟通情况,积极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六)协助做好的干部管理工作,配合工委组织部做好机关干部的推荐、考核和民主评议,对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七)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支持他们依据各自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
(八)完成工委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