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委宣传部工作职责
(一)负责省直机关党的宣传工作。
(二)指导省直机关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参与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的年度计划、督促检查和指导工作。
(三)宣传党的基本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搞好省直机关政治教育。
(四)指导和组织省直机关开展思想政治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抓好省直机关思想政治建设。
(五)贯彻落实省委宣传思想工作部署,研究制定省直机关宣传思想工作规划和计划,并检查督促落实。
(六)了解省直机关党员干部的思想情况,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进行省直机关思想政治建设,加强省直机关思想政治研究工作。
(七)负责省直机关舆情信息工作,积极开展对外宣传工作。
(八)负责省直机关先进典型的宣传和推广工作。
(九)负责省直机关“法律进机关”日常工作。
(十)完成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