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制度 靠实责任 全面提高机关党建质量
——省委直属机关工委负责人就制定《省委直属机关工委、部门党组(党委)、机关党委和机关党支部抓机关党建责任清单》答记者问
近日,省委办公厅印发《省委直属机关工委、部门党组(党委)、机关党委和机关党支部抓机关党建责任清单》(以下简称《清单》)。《清单》公开发布之际,省委直属机关工委负责人就《清单》的制定和贯彻落实等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请介绍一下《清单》制定的背景、过程和意义。
答:党的十九大对《中国共产党章程》作了修订。2019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出席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在视察甘肃时对全面从严治党作出了重要指示。这两年,中央先后修订印发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去年下半年,省委召开省直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并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省直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甘发〔2019〕32号),对机关党建工作作出了新的部署。为确保中央和省委关于机关党建的决策部署落地落实,需进一步靠实抓机关党建的责任,形成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合力。
按照省委有关部署,2019年初,我们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党内法规,起草制定了《清单》。2019年5月,征求了省直112个单位党务干部的意见。7月9日,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召开后,我们又对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对《清单》进行了修改完善。12月,再次征求了省直部门机关党委的意见。中央修订印发《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后,我们贯彻新精神新要求,在征求省纪委监委机关、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委组织部等31个省直部门党组织及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意见基础上,对《清单》进行修改完善,提请以省委办公厅文件印发全省贯彻执行,并报送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
在征求省纪委监委机关、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委组织部等31个省直部门党组织及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意见基础上,对《清单》进行修改完善,提请以省委办公厅文件印发全省贯彻执行,并报送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
《清单》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党的组织路线,充分吸收近年来机关党的工作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成果,是抓好新时代机关党的建设的重要依据。《清单》的制定实施,对理清各方责任分工,推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强化机关党建工作的领导和保障,全面提高机关党的建设质量,推动机关治理和各项事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问:制定《清单》遵循的主要原则是什么?
答:《清单》的制定,既体现方向性、原则性,又突出实践性、针对性,主要遵循以下原则:一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关于党的建设特别是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要指示和部署要求,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的政绩的理念,以清单的形式进一步推动和保障党建责任落实。二是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并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及《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党内法规,牵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把党的十九大党章修正案对机关基层党组织职责作用、党组(党委)领导责任等规定具体化,并与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出台的党内法规文件相衔接。三是坚持问题导向,机关党建责任主体包括各级党委、机关工委、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单位党组(党委)、派驻纪检监察组以及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党支部,有必要进一步明确各自职责,理顺工作关系。特别是党的十九大党章修正案赋予党组(党委)领导本单位党的建设的职责,机关党建工作体制机制需要进行相应调整,聚焦部分党组织负责人对机关党建抓什么、怎么抓存在模糊认识等问题,对各级机关党组织抓机关党建的职责进行明确,提出务实管用措施,加强制度保障。四是深入总结近年来省直机关党的建设实践经验,提炼上升为制度规定。
问:请对《清单》的基本框架和内容做一简要介绍?
答:《清单》按照抓机关党建的4个不同责任主体分4个部分,每个责任主体主要有15条职责,共60条。
第一部分省委直属机关工委的主要职责是统一领导省直机关党的工作,指导督促省直机关各单位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抓好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具体职责共有15条,主要包括统一组织、规划、部署省直机关党的工作,指导省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深入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定期对省直部门党组(党委)、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机关党建责任制监督检查,配合省委有关部门抓好省直机关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督促指导省直部门机关党委按期换届,指导各级党组织加强基层组织建设,领导和指导省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和部门机关党委抓好机关党的纪律建设,定期开展机关党员干部思想工作调研,领导省直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工作,参与对省直部门党组(党委)及其成员的履职考核,组织开展省直部门机关党委书记述职评议考核,推动被巡视部门机关党建突出问题整改,加强工作分类指导,推进省直机关和市州机关党建工作交流等内容。
第二部分部门党组(党委)(包括不设党组、党委的单位领导班子,下同)的主要职责是领导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的工作,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从严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高党的建设质量。具体职责共有15条,主要包括扎实推进本部门“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模范机关创建工作,定期研究机关党建工作,每年在本部门一定范围内通报抓机关党建工作情况,认真落实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严格落实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列席部门党组(党委)有关重要会议制度,推动“党员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听取所在党支部意见”的要求落到实处,党组(党委)书记和班子成员结合分工建立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党组(党委)书记每年至少为党员讲1次党课,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加强机关党的纪律建设,加强制度建设等内容。
第三部分机关党委的主要职责是部门机关党建的专责机构,在省委直属机关工委和部门党组(党委)领导下,协助本单位负责人完成任务,改进工作,对包括本单位负责人在内的每个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推动机关党建和业务工作互促共进。具体职责共有15条,主要包括协助党组(党委)落实好机关党建主体责任,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党的政治建设任务,组织党员深入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密切联系群众,发展党员,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对机关干部的选拔任用和奖惩提出意见,指导督促基层党支部认真落实各项标准规范,领导直属单位党的工作,及时向省委直属机关工委报告本部门(单位)机关党建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切实抓好机关党委自身建设等内容。
第四部分机关党支部的主要职责是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具体职责共有15条,主要包括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的创新理论,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大力加强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对党员直接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密切联系群众,向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提供对考察对象的意见,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实事求是对党的建设党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党支部书记及支委会职责等内容。
问:省委直属机关工委对抓好《清单》的贯彻落实有什么具体措施?
答: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省委办公厅在印发《清单》的通知中,对贯彻落实《清单》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级机关党组织要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机关治理效能。省委直属机关工委将把推动省直各部门学习宣传贯彻《清单》作为一项重要任务,通过各种媒介广泛宣传解读,督促各级机关党组织、广大党务干部特别是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深入领会《清单》精神,全面掌握《清单》内容,严格遵守和执行《清单》规定。督促各部门认真组织开展学习培训,把《清单》纳入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对机关党务工作人员进行专题轮训,提高做好机关党的工作的本领。加强对《清单》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注意总结经验,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适时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督促指导,确保各项规定得到有效贯彻落实。
机关党建的工作成效要在完成重大任务中检验。各级机关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决战脱贫攻坚和经济社会发展中责任重大,机关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英勇战斗、扎实工作,充分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以实际行动践行初心使命、体现责任担当,向党和人民交上合格答卷。
《甘肃日报》(2020年04月15日0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