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农办《关于印发<2021—2022年度甘肃省乡村振兴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方案>的通知》(甘人社通〔2023〕321号)要求,省委直属机关工委组织了省直机关、中央在甘单位、省属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单位的推荐工作,经过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审核,经工委委员会会议研究决定,以下18个集体和50名个人作为全省乡村振兴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10月7日至2023年10月11日。公示期内对以上推荐对象有异议或其它问题,请向省委直属机关工委督查考核室反映,联系电话(传真):0931-8922841,电子信箱:gwdckhs@163.com。
附件:2021—2022年度甘肃省乡村振兴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名单
中共甘肃省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23年10月7日